金山路(扬子路至城北客运站)道路附属工程
发布时间:2024-07-18 20:38:58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盖单位章)
2021年3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2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4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14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23
工程名称 | 金山路(扬子路至城北客运站)道路附属工程 | |
工程地点 |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质要求 | 1、企业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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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招标项目规模 | 投资预算约897000元 | |
招标项目范围 | 金山路(扬子路至城北客运站)道路附属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2月23日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1年3月1日15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1年3月1日15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 |
信 息 内 容 | ||
工程概况 | 金山路(扬子路至城北客运站)道路附属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 |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交易文件 |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交易文件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 |
投标保证金:0.3万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密封至信封中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保证金金额)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未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 ||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联系人:杨春雪0550-3831128、18255053202 4、报名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2号 5、报名方式:投标报名人须为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转换为PDF格式发送至362291872@qq.com,发送后请及时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 (一)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 (三)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四)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格式自拟)。 招标人按标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标准者准予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标准者准予报名的各投标人,招标人将于2021年2月26日17时前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材料中的电子邮箱,请投标人及时查看。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琅琊新区5楼 联系人:张玉峰 联系方式:18098359929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开云(中国)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科技创业中心82号3号楼1505 联系人:杨春雪 联系方式:0550-3831138、18255053202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招标人 | 名 称: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峰 电话:18098359929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开云(中国) 地 址: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向东200米3号楼15层 联系人:杨春雪 联系电话:0550-3831128、18255053202 | ||
3 | 项目名称 | 金山路(扬子路至城北客运站)道路附属工程 | ||
4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琅琊区 | ||
5 | 项目概算 | 897000元 | ||
6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8 | 招标范围 | 金山路(扬子路至城北客运站)道路附属工程,主要内容详见图纸。 | ||
9 | 工期 | 30个日历天 | ||
10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企业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3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2021年2月25日11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362291872@qq.com。 | ||
14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招标人将在2021年2月26日17时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的澄清公告发放给各投标单位,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15 | 保密要求 | 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只供本次活动使用,各投标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和传播。 | ||
16 | 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 |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17 | 偏离 | 不允许 | ||
18 | 最高限价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捌拾玖万柒仟元整(¥:897000.00元);最高综合单价为345元/米 2、高于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 ||
19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2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0.3万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直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
2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标小组核实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
22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
23 | 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投标文件袋内。 | ||
24 |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2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3月1日15时00分 | ||
26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2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 ||
28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开标顺序:先进行资格审查、再阅投标文件。 | ||
29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自行组成 | ||
30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
31 | 履约担保 | 数额: 中标价*10% 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 ||
其他要求 | ||||
1 | 付款方式 |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按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保要求办理。 | ||
2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3000元整,专家评审费约1200元;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 ||
3 | 重要说明 | 1、护栏的材质、形状等,参照城北客运站金山路的护栏; 2、护栏长度暂定为2600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金山路(扬子路至城北客运站)道路附属工程
招标单位: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金山路(扬子路至城北客运站)道路附属工程,总投资约800000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3 本工程概算造价约897000元。
1.5 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 ②施工用水、电: 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③场内外道路: 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4. 工期要求
4.1 要求工期:30个日历天 (自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2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 企业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该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自行公开招标 。
10. 计价方式
10.1 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0.2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12.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具有约束作用。
14.2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踏勘现场
15.1.1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投标预备会
15.2.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业主。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6.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16.1.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6.1.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6.1.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6.1.5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6.1.6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17.投标报价
17.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本工程控制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本工程最高限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捌拾玖万柒仟元整(¥:897000.00元);最高综合单价为345元/米,高于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17.3 投标报价书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编制
18.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及资格证明材料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9.1.1投标文件应当密封装订。按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资格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19.2投标文件的密封
19.2.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投标文件袋内。
19.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19.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
19.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开云(中国)
时 间:2021年3月1日15时00分
21. 开标
21.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1.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0.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1.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标人等。
21.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1.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章投标单位公章),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5)分项报价清单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提供的公证件视为原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21.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主持;
②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③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第21.3.1条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验证确认;
④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⑤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计算错误复核;
⑥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⑦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无效投标文件
22.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3.评标
23.1评标办法
23.1.1由招标人3名及以上代表组成的评标小组对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报价书进行计算和审查,最终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选出一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23.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④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设计周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⑤因投标人原因改变或遗漏主要指标或技术要求的;
6投标总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4.定标
24.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4.1.1经过对投标报价计算复核后,招标人应当推荐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24.2 中标价
24.2.1经投标人确认,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
25.合同授予标准
25.1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2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6.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6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6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7.履约保证金
27.1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和时间
数额:中标价*10%
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27.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一、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二、专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必须经甲方同意使用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一次性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 工程价款的支付
2.1 工程预付款:不预付工程款。
2.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按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保要求办理。
2.3 中标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经业主确认)中所有项目,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未完清单项目工程量数量乘以投标所报综合单价的3倍扣除。
2.4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2.5 总承包企业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及时确认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详细单。
3. 合同价款及调整
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确定
3.2 结算价=中标价(控制价×(1-中标优惠率))±工程数量变更×综合单价±(新增施工项目数量×审定签证单价)±合理索赔。
4、合同补充条款
4.1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认可方为有效。
4.2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4.2.1督促施工单位采用突击方法赶工期;
4.2.2对严重拖延工期,经业主多次督促,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业主单位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施工单位进行清算。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4.2.3按拖延工期每天处以1000元违约金,并直接从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3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规格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7、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七、投标人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九、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十、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二、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十三、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四、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盖):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开云(中国): 年 月 日
商务标
(投标文件二)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
(3)分项报价清单;
1、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完成本合同的施工项目。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0.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 传 真:
2、分项报价清单(格式)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元) | 合 价(元) | 备注 |
1 | |||||||
2 | |||||||
... | |||||||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元。 |
注:1、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后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投标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2、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我单位对 金山路(扬子路至城北客运站)道路附属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峰 电话:18098359929 (单位盖章) 2021年3月 |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 经办人:杨春雪 联系电话:0550-3831128、18255053202
(单位盖章) 2021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