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连接线和营房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18 20:31:10
104国道连接线和营房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 标 人: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开云(中国)(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20年8月
目 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3
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云(中国)受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104国道连接线和营房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104国道连接线和营房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单位: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一标段预算约25000元,二标段预算约18000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一标段最高限价:25000元;二标段最高限价:18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标段(包别)划分:两个标段
7、项目基本概况:104国道连接线和营房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8月13日08时至2020年8月18日15时00分
2、报名方式:
开云(中国)网站报名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8日15时00分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玉峰
电 话:0550-3318150
(二)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
联 系人:杨春雪
电 话:0550-3831128、18255053202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104国道连接线和营房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
2.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3. | 投标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
4. | 服务期 | 一标段20个日历天,二标段20个日历天 |
5. | 投标文件 | 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7. | 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 | 商务标正副本须密封于商务标袋内。 |
8.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30个日历天 |
9.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招标人澄清时间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8月14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至开云(中国)(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向东200米3号楼15层),招标人将在2020年8月15日17时前给予书面回复,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0.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开云(中国) 时 间:2020年8月18日15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
11. | 开 标 |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
12. | 评标办法 | 竞争性谈判 |
13. | 开标程序 |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投标单位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直接开商务标。 |
14. | 最高限价 | 一标段最高限价:25000元;二标段最高限价:18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15.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由招标人代表3人依法组建; |
16. | 付款方式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
17. | 代理费 | 代理服务具体金额:2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委费具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一)项目概况
104国道连接线和营房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服务要求、投标费用
供货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身的一切投标费用和风险,不论是否中标。
(四)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和所有发出的补充通知及招标答疑。
(五)报价计算依据:
投标人投标报价采用一次性包干,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七)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以中文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正二副):分标段制作
1、投标书(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函(以此投标函为准,格式见附件);
(6)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九) 投标有效期
1、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
(十)谈判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未给的格式自拟。
(十一)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投标人应将商务标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商务标袋内。
2、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响应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十三)投标文件送达
投标人必须在以下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十四)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十五)开标
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十六)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参加开标会并进行身份核验: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十七)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 开云(中国) 主持;
2、采购单位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进行验证确认;
3、经确认及审查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对各投标人的商务进行审查;
5、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现场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
6、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八)评标小组(谈判小组)
1、评标小组的组成: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由招标人代表3人依法组建。
2、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览表;
(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供应商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6、评标(评标准备工作)
(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2)阅读、研究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熟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8、 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评标原则:
(3)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如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评标报告的签署
(1)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11、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招标采购人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12、 响应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
(2)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招投标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15、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16、 定标
(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中标通知书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采购人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发出。
18、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变更交易方式
按市公管局要求执行
(十九)评标办法详见第二章。
(二十)评标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第二章 评标办法与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的报价,一标段最高限价:25000元;二标段最高限价:18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等均符合招标要求,即进行竞争性谈判。
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采用两次报价形式,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确定中标价。投标函价格作为第一次报价,谈判小组将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谈判,然后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综合单价同比例下浮),二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投标报价,否则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如果二次报价相同时则招标人采取现场抽签决定排名情况,谈判过程中,若投标价格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四、评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第三章 采购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标段:滁州市104国道与蚌宁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工程概况:包含一条主干道、两条次干道及八条道路延伸路段,道路总长约11公里:(1)主干路:北外环路:长2公里,宽50米,起点位于三官路,终点位于金山路;(2)次干道:①三官路:长2.7公里,宽40米,起点位于世纪大道,终点位于北外环路;②滨河路:长2.5公里,宽40米,起点位于世纪大道,终点位于将军山路。(3)道路延伸路段:①三官路至官山路与宝山路交叉口,长452米,宽30米;②三官路至六安路与宝山路交叉口,长441米,宽36米;③三官路至安庆路与宝山路交叉口,长439米,宽36米;④三官路至铜陵路与宝山路交叉口,长426米,宽50米;⑤三官路至安郢路与宝山路交叉口,长449米,宽20米;⑥北外环路至宝山路与官山路交叉口,长384米,宽50米;⑦北外环路至安庆路与银山路交叉口,长1420米,宽30米;⑧北外环路至官山路与金山路交叉口,长362米,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管网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该项目道路总长约11公里,为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总投资估算34878.96万元。
二标段:琅琊区营房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71921平方米(107.88亩)。总建筑面积197344.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1665.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5678.84平方米。建设内容:地上建筑为:新建安置房住宅1348套,面积134305.18平方米,商业用房8846.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717.15平方米,社区用房683.64平方米,社区养老用房367.45平方米,社区医院4264.11平方米,配电房617.1平方米,公厕77.43平方米,消防室43.45平方米;地下建筑为:普通地下车库44513.05平方米,医院地下车库1165.7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487个;新能源车位15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405个;同时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1000.00万元。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咨 询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甲 方):
受 托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咨询内容
(一)委托项目名称: 。
(二)咨询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 。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
(二)建设内容: ;
(三)项目总投资: 。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2020 年 月 日始至 2020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 ;
(三)进度要求: 根据业主提供材料的齐全度来确定 。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如:R技术背景资料,R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R可行性论证报告,R技术评价报告,R设计方案,R工程建设方案等。(其他具体内容)。
2、提供工作条件: / 。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纸质/电子档 。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R返还 □可不返还
5、其它: / 。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三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 );
(二)付款方式: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形式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 R 文本形式 R 电子形式 。
(二)交付地点
以文本形式作为咨询成果,则地点为: 受托方办公地点 ;
以电子形式作为咨询成果,则邮箱为: ;
过程文件接收邮箱: 同上 ;
(三)成果验收
(1)本项目验收以委托方认可后提取咨询成果(任何一种交付形式)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的时间: 原则上在合同完成开云(中国)之前 ;
(3)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 5 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开云(中国)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开云(中国)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但不超过咨询费用。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委托方赔偿损失,但对任何损失的赔偿均不超过合同咨询费用。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所有通知和通信首先选用电子邮件送达,也可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书面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2、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3、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和解解决。和解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 贰 份和受托方 叁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此页为签字页无内容)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Q Q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方(盖章):
网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Q Q号: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分标段制作)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函(以此投标函为准,格式见附件);
(6)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开云(中国): 年 月 日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低于投标有效期)。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开云(中国):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交易文件的相关要求 (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采购项目的服务,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唱标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总投标价/服务期 | 总投标价 (大写): 元 (小写) : 元
服务期:20个日历天 |
法定代表人(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单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我单位对104国道连接线和营房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的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张玉峰 联系电话:0550-3318150
(单位盖章)
2020年8月 |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
经办人:杨春雪
联系电话:0550-3831128 、18255053202 (单位盖章)
2020年8月 |